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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從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上傳出消息,天津將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一般性粉塵排污費由0.15元調整到1.5元,新開征施工揚塵排污費。
新的排污收費標準將于2015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天津市發(fā)改委主任肖松說,天津將對煙塵和粉塵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以鼓勵低標準排放,懲罰高標準排放,增強企業(yè)治污減排的積極性。
根據新標準,對可監(jiān)測煙塵、粉塵排放濃度的單位,按照排放濃度與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比例關系,實行“低比例、低收費,高比例、高收費”的辦法,排放濃度在規(guī)定排放標準20%以下的,或燃煤電廠實現超凈排放的,按征收標準的10%收費,100%以上的,按征收標準的雙倍計征。
對無法監(jiān)測排放濃度的散體物料堆存、裝卸以及施工產生的揚塵,實行“雙減雙罰”的收費辦法,對采取控塵措施的單位,相應降低收費標準、核減計征收費的排放量,不采取任何措施的,雙倍計征。
肖松表示,調價后,如果企業(yè)進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水平,排污繳費額不但不會增加,反而會大大降低。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