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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發(fā)出后是否允許終止項目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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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員問題】:招標公告發(fā)出后是否允許終止項目的招標?

  【解答】不允許!國內法規(guī)規(guī)定,除有正當理由外,招標人在發(fā)出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或者售出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后終止招標的,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給予警告,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給投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投標人損失。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責任編輯:工程管理軟件
發(fā)布:2007-05-04 09:50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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