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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業(yè)務相關知識之一——為什么要設置出納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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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納,是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中現金、票據的付出和收進的簡稱。出納通常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工作,即財會部門關于現金及票據的收進、付出、結存;二是指人員,即管理和經辦現金及票據收進、付出、庫存的財會人員。這后一層含義是由第一層含義派生延伸而來的。

  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為什么要設置出納崗位呢?現金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是人們最為關心和渴求的一種財富;現金作為資本的一個組成部分,又是流動性最強、性能最活躍的一種流動資產,可以說誰得到了它,誰就得到了物質財富。所以現金 不同于其他資產,在管理和核算上需要有一種極為嚴密的手續(xù),要有相互監(jiān)督和制約的手段,從而保證其安全完整和不受損失,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和完善現金核算和現金管理制度。這一制度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在核算和管理中要求賬錢分管:一部分財會人員(會計員)分管賬目(指現金總賬,或稱總賬中的現金科目);一部分財會人員(出納員)具體分管現金的收、付、存,以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共同管理好現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在而,財務會計制度歷來規(guī)定,財會部門要設置出納崗位,根據單位的規(guī)模大小和業(yè)務量多少,配備相應的出納人員。

發(fā)布:2007-03-26 15:03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