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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8年起,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在江蘇等省市開始試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其中江蘇省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據介紹,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先后提出推進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工作的相關要求,并進一步明確了建筑能效測評對象、方法和要求。同時,把建筑能效測評納入工程質量監(jiān)管程序,規(guī)定應進行測評的建筑工程項目未經測評,或者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組織驗收。
該廳還成立了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辦公室,負責能效測評機構的認定和考核等組織管理工作,構建建筑能效測評公共服務平臺。同時,認定了一批省級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基本實現(xiàn)了省轄市全覆蓋;首次提出分級管理要求,規(guī)定測評人員必須持有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核發(fā)的《建筑能效測評人員工作手冊》和建筑能效測評人員章。
同時,該廳建立了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專家?guī)?,對各測評機構提交的測評報告進行技術評審,確保測評標識質量,并組織編制了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首次提出相對節(jié)能率要求,明確了能效標識等級分為3個星級。
該廳為加快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發(fā)展,發(fā)揮激勵機制作用,從2011年起,省級建筑節(jié)能專項引導資金對獲得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的綠色建筑予以獎勵,以此調動建設單位申請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2.03.02 記者 趙懷民 通訊員 楊映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