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2015年造價工程師《計價與控制》知識要點匯總(54)
341、雙方的保險義務分擔如下: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應當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發(fā)包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發(fā)包人可以將上述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輸保險,支付保險費用;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訴設備,不論由承發(fā)包雙方任何一方保管,都應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簇發(fā)生時,承發(fā)包雙方都有責任盡力采取發(fā)票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保險合同訂立后,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全面地按保險合同訂明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
342、關于工程分包:承包人應當完成建設項目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專業(yè)性較強的部分可分包給營業(yè)條件符合該工程技術要求的建筑安裝單位;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
343、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協商解除;發(fā)生不可抗力時合同解除;當事人違約時合同解除;
344、當事人違約情形:當事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或違法分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當事人一方的其他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
345、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應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346、合同解除后,當事人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
347、發(fā)包人的違約責任: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各項價款或工程師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48、承包方施工的違約責任: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349、爭議的解決方式:調解或和解、仲裁、起訴;發(fā)生爭議后,在一般情況下,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只有在以下情況下,當事人才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50、公開招標對于設備、材料采購,能夠引起最大范圍內的競爭,其主要優(yōu)點有:可以使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能夠在公平競爭條件下,以合適的價格獲得供貨機會;可以使設備、材料采購者以合理價格獲得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可以促進供應商進行技術改造,以除低成本,提高質量;可以基本防止循私舞弊的產生,有利于采購的公平和公正;
泛普軟件-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整理
更多推薦:
·2015年造價工程師教材不變的通知
·2015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不斷更新)
·2015年造價工程師輔導課程全部開通
·2015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輔導火爆熱招中
- 12015造價工程師考點
- 2一級建造師考試:鐵路-施工作業(yè)指導書
- 3小區(qū)19#住宅樓施工方案54P
- 4南京人事考試網2014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6月9日—6月18日
- 5哈爾濱中厚板價格平穩(wěn) 市場觀望心態(tài)濃
- 6造價工程師《安裝計量》第二章工程構造(3)
- 72015監(jiān)理工程師復習資料: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 8砌筑工程技術交底
- 9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復習要點:超前錨桿和超前小導管
- 102015年二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實務》每日一練(9.11)
- 11[廈門]大橋混凝土結構防腐涂裝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 12銀行營業(yè)場所視頻安防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設計規(guī)定有哪些?
- 13項目管理之質量管理簡析
- 14青島某住宅項目創(chuàng)建青島市標準化管理示范工程匯報材料(PPT)
- 15分析建筑工程樁基工程施工項目的質量控制
- 16輕集料混凝土技術的現狀及發(fā)展趨勢
- 17砌體腳手架工程技術交底
- 18詳解發(fā)改委1700億環(huán)保類PPP項目包
- 19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復習要點:設備工器具購置費
- 202015一建建設工程知識點:動態(tài)會計等式的應用
- 212014年一級建造師《公路工程管理與實務》每日一練(5.8)
- 22磚混結構房屋常見溫度裂縫分析
- 23遼陽PLD混凝土配料機產品介紹
- 24測量儀器校準作業(yè)指導書
- 25索賠費用計算中注意的問題
- 262015造價工程師課件
- 27水下混凝土澆筑中克服鋼筋籠上升措施
- 28金屬模板作業(yè)指導書
- 298月18日天津建筑鋼材行情預測:個別資源小幅下滑
- 30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guī)》每日一練(5.30)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華區(qū)建設南路160號1層9號
重慶公司:重慶市江北區(qū)紅旗河溝華創(chuàng)商務大廈1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