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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考試資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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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轉讓的規(guī)定

 ?。?)合同轉讓的概念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依法可以將合同中的全部權利、部分權利或者合同中的全部義務、部分義務轉讓或轉移給第三人的法律行為。合同轉讓分為權利轉讓和義務轉移,《合同法》還規(guī)定了當事人將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時適用的法律條款。

  (2)債權人轉讓權利

  1)債權轉讓的概念。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xié)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或合同權利的轉讓。

  2)債權轉讓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第79條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據(jù)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合同法》第80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jīng)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從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jīng)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法》第81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規(guī)定,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是指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從屬于主債權的從權利也隨主權利轉讓給受讓人而發(fā)生轉讓。

  ·《合同法》第82條規(guī)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法律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債權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權仍然可以對抗受讓人。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為了保護債務人不因合同權利轉讓而處于不利地位,債務人得以對抗原債權人的抗辯權,亦得以對抗新的債權人,即受讓人。

  ·《合同法》第83條規(guī)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

  法律規(guī)定,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抵消權可以向受讓人行使。依據(jù)規(guī)定,既然受讓人接受了讓與人的債權,那么,為了保護債務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受讓人對于讓與人基于同一債權而應該承擔的義務也應承受,包括債務人的清償?shù)窒麢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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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藍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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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6-18 10:3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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