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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供熱計量改革推進會議在秦皇島市召開。會議要求,從今年采暖期開始,全省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11個設區(qū)市匯報了供熱計量改革工作開展情況,研究了存在問題,分析了當前形勢,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據統(tǒng)計,2011年至2012年采暖期,河北省共計實現供熱計量收費面積5110萬平方米。其中,唐山市達到2165萬平方米,占到全省收費面積的42.3%;承德市實現供熱計量收費382.74萬平方米,達到本市集中供熱總面積的33%,并在全省率先實行“多退少補”的收費政策,居民用戶補費比例最高不超過總面積熱費的15%;張家口市制定了《關于規(guī)范新建項目供熱計量工程施工圖設計和審查意見的通知》,將民用建筑供熱計量工程施工圖審查納入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聯合審圖范圍,規(guī)定未經同意的新建項目不得辦理其他開工手續(xù)。
會議要求,從2012年采暖期開始,全省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全部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到2013年底,設區(qū)市供熱計量收費面積要占到全市集中供熱面積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用熱量計價收費。到2015年,設區(qū)市達到50%節(jié)能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要完成熱計量改造,并同步實行用熱量計價收費,供熱計量收費面積要達到本市集中供熱面積的50%以上。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2.07.16 潘新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