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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質(zhì)量標準
4.1一般規(guī)定
4.1.1本章適用于建筑供熱和生活熱水供應的額定工作壓力不大于1.25MPa、熱水
溫度不超過130℃的整裝蒸汽和熱水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裝工程的質(zhì)量檢驗與驗收。
4.1.2適用于本章的整裝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裝工程的質(zhì)量檢驗與驗收,除應按本規(guī)
范規(guī)定執(zhí)行外,尚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有關(guān)規(guī)范、規(guī)程和標準的規(guī)定。
4.1.3管道、設備和容器的保溫,應在防腐和水壓試驗合格后進行。
4.1.4保溫的設備和容器,應采用粘接保溫釘固定保溫層,其間距一般為200mm.
當需采用焊接勾釘固定保溫層時,其間距一般為250mm.
4.2鍋爐安裝
主控項目
4.2.1鍋爐設備基礎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基礎的坐標、標高、幾何尺
寸和螺栓孔位置應符合表4.2.1的規(guī)定。
表4.2.1 鍋爐及輔助設備基礎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基礎坐標位置 | 20 | 經(jīng)緯儀、拉線和尺量 | 2 | 基礎各不同平面的標高 | 0,-20 | 水準儀、拉線尺量 | 3 | 基礎平面外形尺寸 | 20 | 尺量檢查 | 4 | 凸臺上平面尺寸 | 0,-20 | 5 | 凹穴尺寸 | +20,0 | 6 | 基礎 上平面水平度 | 每米 | 5 | 水平儀(水平尺) 和楔形塞尺檢查 | 全長 | 10 | 7 | 豎向偏差 | 每米 | 5 | 經(jīng)緯儀或吊線和 尺量 | 全高 | 10 | 8 | 預埋 地腳螺栓 | 標高(頂端) | +20,0 | 水平儀、拉線和尺量 | 中心距(根部) | 2 | 9 | 預留 地腳螺栓孔 | 中心位置 | 10 | 尺量 | 深度 | -20,0 | 孔壁垂直度 | 10 | 吊線和尺量 | 10 | 預埋活動 地腳螺栓錨板 | 中心位置 | 5 | 拉線和尺量 | 標高 | +20,0 | 水平度(帶槽錨板) | 5 | 水平尺和楔形塞 尺檢查 | 水平度(帶螺紋孔錨板) | 2 | 4.2.2非承壓鍋爐,應嚴格按設計或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施工。鍋筒頂部必須敞口或裝設大氣連通管,連通管上不得安裝閥門。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或產(chǎn)品說明書檢查。
4.2.3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鍋爐的天然氣釋放管或大氣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氣,應通向貯存或處理裝置。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檢查。
4.2.4兩臺或兩臺以上燃油鍋爐共用一個煙囪時,每一臺鍋爐的煙道上均應配備風閥或擋板裝置,并應具有操作調(diào)節(jié)和閉鎖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和手扳檢查。
4.2.5鍋爐的鍋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處排污閥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紋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6鍋爐的汽、水系統(tǒng)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的壓力應符合表4.2.6的規(guī)定。
表4.2.6水壓試驗壓力規(guī)定
項次 | 設備名稱 | 工作壓力P(MPa) | 試驗壓力(MPa) | 1 | 鍋爐本體 | P<0.59 | 1.5P但不小于0.2 | 0.59≤P≤1.18 | P+0.31 | P>1.18 | 1.25P | 2 | 可分式省煤器P | P | 1.25P+0.5 | 3 | 非承壓鍋爐大 | 大氣壓力 | 0.2 | 檢驗方法:
1.在試驗壓力下10min內(nèi)壓力降不超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
壓力不降,不滲、不漏;
2.觀察檢查,不得有殘余變形,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霧。
4.2.7機械爐排安裝完畢后應做冷態(tài)運轉(zhuǎn)試驗,連續(xù)運轉(zhuǎn)時間不應少于8h.
檢驗方法:觀察運轉(zhuǎn)試驗全過程。
4.2.8鍋爐本體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縫質(zh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焊縫表面質(zhì)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1.2.10條的規(guī)定。
2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guī)范表5.3.8的規(guī)定。
3無損探傷的檢測結(jié)果應符合鍋爐本體設計的相關(guān)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檢驗無損探傷檢測報告。
一般項目
4.2.9鍋爐安裝的坐標、標高、中心線和垂直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2.9的規(guī)定。
表4.2.9鍋爐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坐標 | 10 | 經(jīng)緯儀、拉線和尺量 | 2 | 標高 | ±5 |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 3 | 中心線 垂直度 | 臥式鍋爐爐體全高 | 3 | 吊線和尺量 | 4 | 立式鍋爐爐體全高 | 4 | 吊線和尺量 | 3.2.10組裝鏈條爐排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2.10的規(guī)定。
表4.2.10組裝鏈條爐排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爐排中心位置 | 2 | 經(jīng)緯儀、拉線和尺量 | 2 | 墻板的標高 | ±5 |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 3 | 墻板的垂直度,全高 | 3 | 吊線和尺量 | 4 | 墻板間兩對角線的長度之差 | 5 | 鋼絲線和尺量 | 5 | 墻板框的縱向位置 | 5 | 經(jīng)緯儀、拉線和尺量 | 6 | 墻板頂面的縱向水平度 | 長度1/1000,且≯5 | 拉線、水平尺和尺量 | 7 | 墻板間的距離 | 跨距≤2m | +3 0 | 鋼絲線和尺量 | 跨距>2m | +5 0 | 8 | 兩墻板的頂面在同一水平面上相對高差 | 5 |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 9 | 前軸、后軸的水平度 | 長度1/1000 | 拉線、水平尺和尺量 | 10 | 前軸和后軸和軸心線相對標高差 | 5 |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 11 | 各軌道在同一水平面上的 相對高差 | 5 |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 12 | 相鄰兩軌道間的距離±2 | ±2 | 鋼絲線和尺量 | 附件下載:暖通鍋爐及附屬設備安裝施工工藝